2019研究生招生

2019年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流程與注意事項

報名網站 →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

一、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 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
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考生學業水準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 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考法律、工商管理、臨床醫學等專業研究生,還應符合內地(祖國大陸)當年招收相關專業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由招生單位確定並公佈。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三、報名方式

 

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納報考費。

 

教育部委託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連絡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連絡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連絡人:鐘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連絡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一)網上報名要求

 

1. 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流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按規定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2.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3.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願、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網報資訊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資訊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資訊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佈,逾期不再補辦。

 

2. 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 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 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 報考點列印《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 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考慮到藝術類等專業招生的特殊性,凡報考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須到報考的招生單位進行現場確認(或函報確認)並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可諮詢招生單位。

 

四、初試科目

 

報考會計、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和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報考博士研究生,初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至少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00分)。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築設計可多於3小時,但不得超過6小時)。

 

五、下載列印准考證

 

考生下載列印准考證時間: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

 

六、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藝術類等專業的考試由招生單位自行安排

 

七、初試時間

 

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進行。

 

八、查詢成績

 

初試成績由招生單位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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