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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同等待遇 台胞居住證上路

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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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自:旺報人民日報

大陸 9 月 1 日正式開放台胞申請居住證,中國政法大學台灣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馮霞受訪指出,此次台胞居住證是循著 2016 年頒布的《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範在走;她特別指出,在居住證的權利和便利上,有四項是暫行條例所無,屬於身分證的功能,她認為居住證是大陸對台胞落實同等待遇的里程碑,並沒有對台灣人給予特別監控,「大家都是一樣的」。

中國政法大學台灣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馮霞受訪表示,台胞居住證必然提供在陸台胞便利,也是順應台胞的要求,最重要的目的,是讓編碼統一,與大陸身分證一樣都是十八位,同時留下指紋,也不要求取消台灣戶籍,不違反兩岸雙方的法律規定。

具陸身分證功能

馮霞說,大陸 2016 年就已頒布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此次的港澳台胞居住證,就是循著該條例在制定,但她特別注意到,在台胞居住證的「3 項權利、6 項基本公共服務、9 項便利」中,基本上與暫行條例大致相同,但在 9 項便利的前四條,包括「乘坐國內航班火車、住宿旅館、辦理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業務、購買公園及文體場館門票」這四項,為暫行條例所無,而是大陸身分證的功能。

對於居住證是過渡,還是未來會走向證件完全統一?馮霞說,港澳已經統一,仍用居住證,代表兩岸若統一後,繼續使用台胞居住證也沒什麼問題;她認為台胞證功能不至於被弱化,出入境搭飛機,還是要用台胞證。

陸委會稱台胞使用居住證可能會被「天眼」系統掌握,馮霞說,居住證的出發點很單純,就是同等待遇,對大陸人怎樣、對台胞就怎樣,「台胞並沒有特別之處,大家都是一樣的」。

應務實理性看待

國台辦前副主任王在希表示,應務實理性看待居住證,大陸既要給台灣同胞在大陸生活就學就業提供各種方便,也不給台灣同胞帶來困擾,讓他們不用選邊站,不用在回台後被台灣當局製造麻煩。他認為這主要考慮到兩岸關係的現實,也反映大陸充分體現了對台胞善意,盡最大努力不給台胞帶來不必要的困擾,目的就是要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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