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祭大招攬台商 – 青創首選武漢

(本文內容部分摘錄自中時電子報、經濟日報)

「第十五屆湖北.武漢台灣周」7月18日上午在武漢市東湖賓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開幕式

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致詞時表示,湖北省推出「湖北省惠台62條」,在投資、經商、教育、人員往來等方面,打造更符合台商台胞的環境,湖北也建立大陸中部首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盼協助大陸台商產業轉型升級。

湖北近年成為台商投資的重鎮,目前有多家台資企業,投資總額逾200億美元,其中以武漢為最,黃石、仙桃、宜昌等城市亦聚集不少台資企業。自2004年開始,已連續舉辦十五屆「湖北.武漢台灣周」,儼然成為了鄂台交流的綜合性平台。

省書記蔣超良於開幕會上提到:”近年來台商、台青來湖北投資創業的情況增強,為深化鄂台兩地交流合作,湖北在大陸國台辦於今年2月底推出「31條惠台措施」的基礎上,近期推出了「湖北省惠台62條」”

這裡就要科普一下,何謂惠台31條、湖北省惠台62條了!(為保障大家都能清楚惠台政策的內容,所以文章的長度很長)

“惠台31條”政策詳細內容如下:

目標: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符合條件的兩岸文化項目可納入海外中國文化中心項目資源庫。

  • 臺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支持台商來大陸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相關支持政策。
  • 幫助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設在大陸的研發中心採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 臺灣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可牽頭或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同等政策。受聘於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的臺灣地區科研人員,可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負責人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對臺灣地區知識產權在大陸轉化的,可參照執行大陸知識產權激勵政策。
  • 台資企業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
  • 台資企業可公平參與政府採購。
  • 台資企業可通過合資合作、並購重組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 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台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大陸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 繼續在中西部、東北地區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鼓勵台資企業向中西部、東北地區轉移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內需市場和國際市場。大力推進台商投資區和兩岸環保產業合作示範基地建設。
  • 台資農業企業可與大陸農業企業同等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農業支持政策和優惠措施。
  • 臺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臺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
  • .臺灣征信機構可與大陸征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征信服務。
  • 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
  • 臺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向臺灣居民開放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目錄》附後,具體執業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 臺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劃”。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劃”。
  • 臺灣同胞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等各類基金項目。具體辦法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
  • 鼓勵臺灣同胞參與中華經典誦讀工程、文化遺產保護工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支持臺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參與大陸在海外舉辦的感知中國、中國文化年(節)、歡樂春節等品牌活動,參加“中華文化走出去”計劃。
  • 支持中華慈善獎、梅花獎、金鷹獎等經濟科技文化社會領域各類評獎項目提名涵蓋臺灣地區。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同胞可參加當地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技術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評選。
  • 臺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
  • 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臺、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臺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
  • 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兩岸電影合拍立項申報費用;縮短兩岸電視劇合拍立項階段故事梗概的審批時限。
  • 對臺灣圖書進口業務建立綠色通道,簡化進口審批流程。同時段進口的臺灣圖書可優先辦理相關手續。
  • 鼓勵臺灣同胞加入大陸經濟、科技、文化、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行業協會,參加相關活動。
  • 支持鼓勵兩岸教育文化科研機構開展中國文化、歷史、民族等領域研究和成果應用。
  • 臺灣地區從事兩岸民間交流的機構可申請兩岸交流基金項目。
  • 鼓勵臺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參與大陸扶貧、支教、公益、社區建設等基層工作。
  • 在大陸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臺灣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學習一年後,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考試。
  • 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臺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大陸申請執業註冊。
  • 符合條件的臺灣醫師,可通過認定方式獲得大陸醫師資格。符合條件的臺灣醫師,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大陸申請註冊短期行醫,期滿後可重新辦理註冊手續。
  • 在臺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臺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 鼓勵臺灣教師來大陸高校任教,其在臺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
  • 為方便臺灣同胞在大陸應聘工作,推動各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線上招聘做好系統升級,支持使用臺胞證註冊登錄。

而「湖北省惠台62條」就是加快台企向湖北產業轉移、推動台企轉型升級提出25條具體措施,並在加大資金扶持鼓勵技術創新做好融資擔保,以及公平參與政府採購等方面做出更具體的安排。

另外,第十五屆台灣周期間,湖北省獲批成為大陸第三個、中部地區首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率先在大陸中部打造台企參與「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重要平台和轉型升級的示範區。

前國台辦主任、大陸海協會會長張志軍也表示,湖北省成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除了鼓勵台商往大陸中西部廣闊地區發展,當前大陸經濟正處於轉型期,台商可趁勢把握大陸擴大對外開放、鼓勵綠色環保、發展高階製造等機遇,調整企業發展策略。

湖北省「惠台62條」措施重點有:

一、在湖北沒房子的台胞可申請公租房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對在湖北生活的並符合一定條件(城鎮家庭住房困難、新就業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台灣同胞,提供城鎮保障性住房,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申請本省各市、州、縣(區)的公共租賃住房。

二、老人免費待遇一致在湖北生活的台灣老人,憑老年人優待證或其他個人有效證件,可以免費進入公園、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和場所;65歲以上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70歲以上免費進入風景區、已開放的文物點、教育基地、宗教活動場所;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

三、常住湖北的台胞子女到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就讀,享受與當地學生同等待遇鼓勵台灣學生到湖北高校就讀,在學費、獎學金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台生較集中的學校,可設立台灣大學生助學金專門帳戶,接受社會捐贈,幫助家庭條件困難的台灣學生完成學業。

四、台胞在湖北創業就業更容易省級涉台經濟工作專項經費中,單列台灣青年工作資金人民幣一千萬元;擴大台灣青年創業基地、就業示範點及輔導中心建設,可給予不低於八十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費用補貼。

五、高端人才可納入相應計畫凡是在湖北定居、持有就業證的台胞,可通過網上報名,參加五十三項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考試,和八十一項技能人員的職業資格考試。

六、台資企業將被一視同仁扶持台企投資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綠色低碳環保、數位創意六大產業。

大陸方面積極開放給台灣人民更多與大陸人民同等的待遇、福利,能更大力度的吸引台灣企業前往內陸投資與設廠,也能給台灣前往大陸工作就業者更多保障。且擴大保障的職業類別,不論是求職、創業者的需求都有被照料,真的是十分”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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